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的条件:
(1)前期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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